根据广东省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工作的部署,省名牌产品(农业类)推进委员会决定,开始接受2012年广东省名牌产品(农业类)的申报,具体事项如下:
一、2012年省名牌产品的申报采取网上申报。
二、各地级以上市农业、畜牧兽医、林业、海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产品申报,组织2009年获得名牌产品称号的产品申请复评。
三、申报企业递交申报材料存档件(存档件制作见申报指南)时,要携带“网上申报上传清单”中所列各项材料的原件,向该产品所属种植业、畜牧业、林业和海洋与渔业类类别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、畜牧兽医局、林业局、海洋与渔业局申请审核。
四、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、畜牧兽医局、林业局、海洋与渔业局要认真做好材料审核,在确定提交材料的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后,在申报书审定意见栏中需注明提交材料与原件是否相符。
五、企业申报的产品应为单一产品。复评产品中原为系列产品的,要更改为单一产品,不更改为单一产品的,不予复评。
六、网上查询:(1)广东省名牌产品(农业类)网;(2)广东农业信息网(网址:www.gdagri.gov.cn首页进入部门网站、市场处、农业名牌专栏)。
七、申报截止日期为2012年7月20日。申报材料存档件在2012年7月30日前送达省名推委办。
广东省名牌产品(农业类)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地址: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广东省农业厅2号楼1105房,邮政编码:510500,联系人:黄建清,联系电话:020-37288502传真:37280804
附件:1.2012年广东省名牌产品(农业类)申报指南
2.2012年广东省名牌产品(农业类)申报评价范围指导目录
广东省名牌产品(农业类)推进委员会
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