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申请书。
2.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。
3.营业执照复印件
4.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
5. 近三年12月底缴纳社保人数证明
6.研发人员名单、毕业证书
7.上年度销售发票数据清单
8.企业获得的管理体系认证情况,对应的证书。(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、OHSA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等)
9.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情况(采购的信息化建设、运维服务协议和信息化系统页面截图,如企业使用自己开发的系统,请上传闭环的立项、开发、使用等资料)
10.产品获得发达国家或地区权威机构认证情况,对应的证书
11.数字化赋能情况:业务系统是否向云端迁移、是否拥有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试点示范项目(如有,提供对应证明材料)
12.近两年主导产品国际、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证明材料(企业可自证或第三方佐证)
13.企业拥有的自主品牌相应的佐证材料(产品注册商标证)
14.企业自建或与高校、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的佐证资料;
(1)与高校、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的佐证资料:技术研究院、企业技术中心、企业工程中心、院士专家工作站、博士后工作站证书、文件等
(2)企业自建的研发机构可提供:研发机构成立文件、研发设备清单及照片、研发场地照片、研发活动照片、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资料
15.知识产权证书,转让的I类知识产权提供满一年的证明;
16.上年度营收5000万以下企业提供近两年新增融资佐证,包括银行到账凭证或融资报告(非必需)
17.近3年国家级科技奖励证书(如有)
18.近3年进入“创客中国”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强企业组名单,证明材料及获奖证书(如有)
19.“位于产业链关键环节”指标证明材料:科技查新报告、检测报告、论文、入选产品名录(创新产品征集名录)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、科学技术奖、在国家级战略新兴产业期刊发表论文,对应期刊发表论文,及对应收录的网站链接(如有)
20.为大企业、大项目或龙头企业提供配套产品的3-4份合同协议,做佐证材料;
21.提供3个同行龙头企业名字(行业领军企业)
22.作为主要起草单位制修订的已批准发布标准数量和名称:国际标准、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等;(如有)
23.获得相关部门认定的称号(如有):
(1)高新技术企业
(2)技术创新示范企业
(3)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企业
(4)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
(5)绿色工厂
(6)质量标杆
(7)《产业基础领域先进技术产品转化应用目录》入编企业
(8)是否享受过国家首台(套)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试点政策
(9)其他
24.近2年是否承担过国家重大科技项目,如有提供证明材料
25.近2年是否获得过国家级技术创新类项目,如有提供证明材料
26.境外经营情况(境外并购情况、境外设立分公司情况、境外设立研发机构情况、向境外支付专利使用费)
27.完整版信用报告